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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岗位聘任业绩材料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15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第三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安排,人事处会同科研处等职能部门对全校专业技术人员报送的业绩材料进行了初审,在上交的材料中,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主要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的问题

1.极少数专业技术人员仍未报送材料;

2.科研系统中的科研课题排名与实际不一致的,或无法录入到科研系统的业绩,没有单独提供pdf电子版支撑材料;

3.科研系统中审核状态显示“学校不通过退回”的课题,没有重新录入、审核该课题或者单独提供该课题电子版支撑材料。

4.科研系统导出的业绩格式不统一;

5.提供的业绩支撑材料不规范。比如,已结题的课题鉴定书,没有课题主管部门审核公章;业绩汇总表里面修改了的内容没有审核人签字或盖“校验”章等。

(二)主要涉及部门的问题

1.部门汇总的人员材料不全;

2.部门审核过的业绩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比如,纸质版修改了内容,电子版中没有修改;

3.部门审核的业绩汇总表不完全正确,比如课题级别界定不正确,论文核心期刊统计错误等;

4.少数部门只上交了业绩汇总表,没有提供经院部已审核的个人业绩压缩包。

根据5月13日第二次材料工作审核小组会议精神,全校业绩材料审核工作须在6月10前完成。为高质量完成材料复审工作,请各部门、各专业技术人员针对上述问题,自我检查、尽快完善。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5月16日-20日):个人完善材料阶段

个人根据上述“(一)主要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的问题”进行自我检查:未交材料的应补交;支撑材料中不规范的课题书应提供完整、有效公章;“学校不通过”、“被退回修改”课题应重新上传;应从科研系统导出的业绩,格式见附件1(该格式有水印),之前导出格式为excel的需要重新按pdf格式导出。未填入科研管理系统、需要另行补充支撑材料的,请按照附件2范例提供。所有完善、修改的材料应重新建一个文件夹,以本人姓名命名,发到所在部门。

2.第二阶段(5月18日-24日):部门完善材料阶段

部门根据上述“(二)主要涉及部门的问题”进行自我完善:催促未交材料人员报送材料或者补齐材料;汇总个人重新发送的材料、并报送至人事处(见以下邮箱);配合科研处、教务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复审。

3.第三阶段(5月20日-6月10日)职能部门复审阶段

(1)科研课题、论文、论著、科研获奖、专利等业绩复审:由科研处牵头、各部门审核人共同负责,具体日期安排如下:

5月20日:图书馆、网络技术中心、学报编辑部

5月23日: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科技学院

5月24日:机关党委(党政部门、群众团体)

5月25日:机关党委(党政部门、群众团体)

5月26日: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

5月27日:实验动物科技中心、中医研究所、姚荷生研究室、健康养生研究所、中药资源民族药中心、中医基础理论分化发展研究中心

5月30日:体育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5月31日:计算机学院、护理学院

6月1-2日:研究生院、人文学院、灸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6月3、6日:岐黄国医书院、基础医学院

6月7-8日:临床学院(附属医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6月9-10日: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课时、教改课题、精品课堂、教学奖励、教材审核,由教务处、高教研究室牵头负责;研究生课时、研究生学位与教改课题由研究生院牵头负责;其他课时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审核(科技学院课时由科技学院负责,成教课时由成教学院负责,国教课时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于5月31日前完成。

(3)公益服务材料由学科办牵头负责、学工处等部门配合审核,于6月10日前完成。

联系人:蒋贤宝、于海华

电 话: 87118803

邮 箱:1078632898@qq.com

附件:

1.科研业绩导出步骤示意图

2.未输入到科研系统的业绩制作范例(部分)

人事处

201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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