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西中医药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当前位置: 首页   >   职称评聘   >   正文

关于做好学校2019年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7-01   点击:

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4号)、《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200号)、《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154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为做好学校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政策规定

1.从2019年起,申报评审(含认定、不含具有资格申请竞聘)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评审委员会均须使用系统,实行网上申报、审查、评审、发证、查询。向评审通过人员发放电子证书和电子评审表。

2.2019年度职称评审原则上仍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申报人员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和实际贡献。

3.省外来校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4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高一级职称。

4.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赣人社发〔2019〕22号),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高一级职称。

5.援疆援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援疆援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政策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41号)有关规定执行。

6.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职称可按照《关于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8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个月以上的终算时间改为今年6月底。

7.业绩成果、论文等条件可按照《关于深化职称评价改革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赣人社发〔2016〕23号)有关规定执行。

8.资历业绩起终算时间

2019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具有正高、副高资格申请聘任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终算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其中,资历终算时间有特别注明的除外),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的当年1月1日开始计算(具有正高、副高资格申请聘任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业绩可分别从受聘副高、中级职务的当年1月1日起算)。

2019年申请中初级资格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终算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的当年1月1日开始计算。

二、关于工作程序

1.各部门、各单位转发通知,组织申报。

(1)各部门、各单位收集申请职称评审、认定中初级资格人员信息(以下统称“申报人员”),填写《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对申请认定中初级资格人员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意见报告(材料模板见附件2);收集聘期已过期的申报人员聘书。

(2)各部门、各单位将汇总表和考核意见报告纸质版盖章后连同其他材料于7月10日前报校职称办(行政楼105室),汇总表电子版发以下邮箱。

2.7月13日前,学校为申报人员创建个人账号。

3.7月14日起,申报人员使用个人账号登录职称申报系统,进行系统填报。(操作方法详见附件3)

4.7月15日-16日,学校统一为申报人员办理职称申报系统要求的必要材料(聘书续聘、岗位备案表等)。

5.7月22日起至8月10日,职能部门在职称申报系统中审核资格及业绩。(操作方法详见附件4)

6.9月15日前,学校经办人员完成职称申报系统内容上传。

7.9月30日前,进行校内业绩展示。

8.10月20日左右,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职称评审方案。

9.11月30日前,完成我校2019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10.12月初,报省人社厅备案。

三、关于交费

(一)职称评审收费标准

1.申报高教系列高级资格评审费

①申报正高资格评审,360元/人;

②申报副高资格评审,260元/人;

③申报中级资格评审,150元/人。

2.具有正高资格、副高资格申请聘任评审,200元/人。

3.申报卫生系列、综合工程等其他系列高级资格评审

①申报正高资格评审,400元/人;

②申报副高资格评审,300元/人(破格申报400元/人)。

4.根据省档案局(赣档办字[2013〕27号)文件,申报研究馆员资格,500元/人;申报副研究馆员资格,400元/人。

5.申报其他系列中级资格评审,150元/人(破格申报250元/人)。

6.申请认定中级、初级资格的人员,均不需要缴费。

(二)缴费方法

部门收集申报人员评审费,在7月15日前向学校计财处缴纳费用,或者汇款、转账。缴费时,在款项来源中请注明是职称评审费,并另附上人员名单。缴费凭据的电子版发至邮箱615508085@qq.com,以便核对。

收款人:江西中医药大学

收款账号:14984001040000018

开户行:农行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支行新苑支行

四、有关要求

1.申报人员应严格按照附件3要求填写职称申报系统,所填内容及上传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符合系统要求;严禁填报虚假、伪造、无效以及不符合系统要求的材料。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完成系统填报,确需补充材料,应在业绩展示前补充,业绩展示期间及结束后不接受任何新增业绩。

2.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附件4要求严格审核资格及业绩,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

3.为方便交流,请申报人员、所在部门及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加入“师资职称群”,群号:535798533。

联系人:于海华 蒋贤宝

电话:87118803

附件:1.省人社厅2019年职称评审文件及资格条件

2.部门报送材料模板

3.申报人员职称申报系统操作方法

4.职能部门职称申报系统审核方法(待完善)

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九年七月一日

 

版权所有:江西中医药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梅岭大道1688号  邮编:330004  信箱:jzrsc2008@163.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