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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03   点击:

 

 

 

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柔性人才考核工作,督促柔性人才尽责履职,发挥人力资源效能,现就2021年上半年柔性人才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类型

柔性人才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聘期考核。

柔性人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聘满一年,须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由聘用单位负责,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合同约定发放相应薪酬。

聘期考核由聘用单位与学校柔性人才考核工作组负责。聘期最后一年的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合并,聘期考核结果为发放当年年薪及续聘、解聘依据。

二、考核要求

各聘用单位应每半年梳理一次本单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聘用情况,切实做好期满考核的组织工作,尽早谋划,并指派专人负责。经办人应及时通知、敦促柔性人才完成相应工作任务,负责考核材料收集、初审工作。各聘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时,应重点审核柔性人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聘期考核时,应对照聘用合同,逐条审核,确定考核结果。对完成工作任务差距较大的柔性人才,应及时予以解聘。因聘用单位人才管理与服务工作不到位、考核把关不严的,今后将暂停其柔性人才引进申请。

三、材料报送

学校将2021年上半年柔性人员考核名单发至各聘用单位,请各聘用单位将以下材料分别于年度聘用届满之月底、聘期届满之月底报送至职称管理科(行政楼105室):

1.年度考核登记表1份;

2.聘期考核登记表5份;

3.课题(项目)、获奖、论文、论著、专利、指导青年教师材料、培养研究生材料、开展学术报告材料等1份;

4.续聘请示或终止聘任报告1份。

其中,年度考核只需报材料1,聘期考核需报材料2-4。

 

附件:1.江西中医药大学柔性引进人才年度考核表

2.江西中医药大学柔性引进人才聘期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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