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顺利开展学校第四轮岗位聘任工作,现就做好第三轮岗位聘期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考核对象为学校在岗的在编、人事代理人员。
2018年12月底以前因退休、调离等原因不在岗人员及受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不参加考核, 二级岗位人员由省人社厅组织考核。
2.聘期考核时段为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聘期考核业绩为本时段产出成果。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聘期考核以各类岗位的基本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按照第三轮聘期所受聘岗位类别进行考核。
1.受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三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任实施方案》中的续聘条件(见附件1)开展考核,重点考察教学科研工作完成情况。
2.受聘管理、工勤岗位人员: 由各单位对照其主要岗位职责,结合年度考核,全面考核敬业精神与服务态度、以及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成效等。
(二)考核结果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三)考核程序
聘期考核工作由学校岗位聘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各二级单位聘任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各二级单位可以依托本单位绩效改革工作小组开展考核工作。具体考核程序如下:
1.材料填报。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三轮岗位聘期考核表》(见附件2),提供相应业绩材料(限受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材料范围为本人对应的考核条件,材料形式原则上为原件),于1月10日前将考核表(一份)、业绩材料报所在单位。
2.单位考核。各单位组织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决定考核等次,并于1月17日前完成公示。对考核不合格人员,需提交书面报告写明原因,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3.结果报送。各单位考核结束后,将本单位聘期考核结果及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表》于1月18日前报送至学校岗位聘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师资职称办)。
4.学校审定。学校岗位聘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考核结果情况进行审定、公示,经学校研究确定后,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附件:
1.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三轮岗位聘期考核条件(专业技术岗位)
2.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三轮岗位聘期考核表
学校岗位聘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