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为做好2021年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职称评审时间拟在12月中旬前。
二、业绩核对
1.为方便评委评审,全面了解申报人员业绩情况,请核对科研详情,并将主要业绩进行标注。如科研详情信息有误,请于11月29日前将需要修改的邮件(以“XXX科研详情修改”命名)发送至615508085@qq.com。学校业绩审核委员会将统一审核、修改。已经核对、标注、修改的人员无须再报。
2.请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申报人务必核对系统业绩,支撑材料缺失的,可补充纸质材料,请于11月30日前送到行政楼一楼105室。
三、述职答辩
按照规定,参加评审教授资格人员需要进行述职答辩,建议近期非必要不外出;做好相关准备,撰写述职报告(可制作述职PPT);周末有教学任务的人员须向校职称办报备;近期仍在昌外人员也须将有关情况随时向校职称办报备。
述职答辩要求:
1.时间:控制在8分钟之内,其中述职时间不超过3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内容:主要为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取得业绩情况、研究领域情况(前沿进展了解情况、研究成果产生的经济价值、社会效益、下一步工作计划)、服务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等情况。
四、资格认定
请见习期已满3个月(截至12月)、还未填报职称申报系统人员可向部门提交认定资格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邮箱),部门将信息在11月29日前报校职称办,校职称办创建账号后,申报人员应在11月30日前完成职称系统填报。
请相关人员务必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