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高效做好2020年职称评审系统材料审核工作,经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业绩审核委员会研究,现将申报人员开展系统填报材料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
填报了江西省职称申报系统人员以及具有高级资格申请聘任岗位人员。
二、自查内容
填报了江西省职称申报系统人员自查系统里填写的所有材料,重点是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课题(项目)、论文论著、获奖等;具有高级资格申请聘任岗位人员自查业绩登记表。
三、自查时间
8月21日-23日。
四、自查要求
所有人员对照《关于做好学校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3.1“申报人员填报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方法”要求进行自查。
(一)主要自查范围
1.填报的内容及上传的支撑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一致;
2.支撑材料是否符合规范性要求;
3.业绩是否符合时间范围要求、级别要求;
4.业绩是否超过规定的限额。
(二)自查程序
1.学校工作人员统一对已经在系统里提交了的人员材料退回至本人;
2.填报系统人员按照上述要求自查,具有资格申请聘任人员自查个人业绩登记表;
3.修改完善并确认无误后,填报系统人员在系统提交,并重新报送“职称申报表”;具有资格申请聘任人员重新报送业绩登记表(确实没有修改的,不需要报送)。
(三)有关要求
1.科研管理系统结项项目录入权限将从今日开放至23日24点,请有需要在科研管理系统完善业绩的人员在此时间段录入结项项目数据。待有关部门审核完成后,再另行通知导出科研详情。
2.所有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务必再次核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真实、无效业绩、业绩级别写错等,必须修改到位,超过规定限额、该删除的应删除;需要补充缺项的,本次必须完善到位。如经职能部门审核发现未修改完善到位的,将不再通知申报人员,自行在其填报的系统中修改、删除。
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