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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学校第四轮岗聘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20   点击:

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建立岗位动态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赣人社发〔2018〕28号)《江西中医药大学第四轮(2019-2021年)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方案》(校发〔2019〕64号)精神,学校第四轮岗聘需要签订工作任务书;任务书将作为聘期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考核结果将作为第五轮岗聘的依据。为使全体教职工圆满完成各自岗位职责与考核任务,避免降级与下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再次组织本部门、单位所有教职工认真学习第四轮岗聘实施方案,重点学习实施方案附件3部分“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聘期考核条件”。各部门、单位务必将学习要求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做到人人了解各自申报和受聘的岗位职责与聘期考核条件,做到不留盲区与死角。负责岗聘工作的经办人员应当做好本部门、单位通知和反馈学习的相关记录。

2.请各部门、单位做好敦促所有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根据省人社厅文件规定,学校须加强教职工岗位考核。所有受聘人员(包括续聘原岗位、竞聘新岗位及转岗聘任)应对照实施方案附件3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完成相应的教学、科研、临床、管理、服务等工作任务。

请各部门、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按照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教育工作参与者”理念,每一位受聘人员都要切实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加快建设世界中医药名校而不懈努力。

校岗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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