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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08   点击:

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现就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提交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拟于2020年申报高教、卫生等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提交论文(著)等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

以下人员不需要提交代表作:

1.2018年、2019年已提交代表作送审鉴定且鉴定结论为“合格”的人员;

2.具有正高或副高资格、拟申请聘任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不需要提交代表作中的第1类人员如自愿提交本人最新、最具代表性成果申请鉴定的,可以报送;该代表作鉴定结果为本年度代表作送审的最终结果,之前的鉴定结果失效。

二、代表作要求

所提交送审的代表作应符合以下条件:

1.受聘现职以来至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论文或著作。

2.提交的论文应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且署名第一或通讯作者,能在知网等数据库中查询到;提交的论著须是正式出版,有正规刊号和版权页,且是独著或第一主编。署名第二及以后顺序的,或在增刊、内刊、特刊、专集、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无效。

3.提交的代表作不得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4.2020年以前鉴定为不合格的代表作,不得再重新提交鉴定。

三、鉴定结果的认定

代表作实行一文(部)三审,即提交的1篇(部)代表作由3个专家进行鉴定。每篇(部)代表作有2个及以上专家鉴定意见为“合格”,视为该代表作“合格”。

申报副高资格评审的,应提交1篇(部)代表作,代表作鉴定为“合格”,视为其代表作“合格”。

申报正高资格评审或破格申报副高的,应提交2篇(部)代表作,2篇(部)代表作均鉴定为“合格”,则视为其代表作“合格”。如有1篇(部)代表作均鉴定为“不合格”,则视为其代表作“不合格”。

四、申报人员需填报的材料

(一)代表作

以论文作为代表作的,需提供论文(正文)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并在论文首页右上角标注“代表作1”、“代表作2”。被SCI、EI等收录的论文,应同时提供中文版内容概要及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的证明一式三份。以论著为代表作的,需提供原件一式三份。

(二)同行专家鉴定表

申报人员从附件1下载本表,按填表说明填写。每份代表作鉴定表正反面打印三份。

五、鉴定费

申报人提交论文为代表作的,每篇需交鉴定费600元;提交论著为代表作的,每部需交鉴定费900元。

六、材料报送

(一)申报人员

1.申报人员根据要求,整理好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将代表作鉴定费统一交到学校计财处账户。报送给部门的材料清单包括:

(1)代表作(一式三份);

(2)同行专家代表作鉴定表(份数与代表作一致,按1份鉴定表附上1篇(部)或2篇(部)代表作形式装);

(3)转账单据(仅为电子版)。

2.转账信息:

户 名:江西中医药大学

账 号:14984001040000018

开户 行:农行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支行新苑支行

转账备注:代表作鉴定费

(二)部门

1.部门经办人员收集申报人员材料后,对代表作、鉴定表审核,审核材料是否完整、规范,材料份数是否齐备。填写《2020年代表作鉴定汇总表》(附件2)。

2.部门经办人员请于4月29、30日将代表作、鉴定表、鉴定汇总表(仅提供电子版)、转账单据(仅提供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职称科)。

七、有关要求

(一)代表作鉴定是职称评审的必经环节,应提交而未提交代表作鉴定的人员,不能申报当年职称评审。请各部门务必重视,通知到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填报准备工作,所提供的代表作必须符合要求。表格填报和材料准备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由于代表作实行统一送校外鉴定,材料较多,具有时间性,请申报人员和部门务必按规定时间报送。

(三)申报人员不得提交涉嫌学术不端的代表作,如该代表作经检测或者被专家认定为涉嫌学术不端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

(四)本次代表作“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重新申请鉴定,不得申报2020年的职称评审。

联系人:于海华 邮 箱:615508085@qq.com

附件:

1.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2020版)

2.2020年代表作鉴定汇总表

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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