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推动我省各地、各部门职称评审信息跨地区互联互通,实现职称信息共享和统计分析、职称证书“一网通查”和查询验证服务,不断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做好职称评审历史数据收集整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函〔2021〕15号)。为做好我校职称评审历史数据收集整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阶段
根据省人社厅安排, 数据收集、上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1年2月—2021年3月,初步完成2010年度至2020年度的全省职称评审数据整理和上报。2021年6月底前,根据人社部工作安排,实现职称信息跨地区核验。
第二阶段:2022年6月底前,逐步完成2009年度及以前的职称历史数据收集、整理和上报。
二、收集范围
在我省通过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取得相应职称的高、中、初级职称信息(包括离退休人员职称信息)均需收集。通过以考代评方式取得的中、初级职称,无需收集上报。
三、工作程序
(一)收集整理。各部门、单位应指定专门经办人员,做好职称评审历史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工作人员转发通知,收集教职工在2010年至2020年期间获取的所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初级至正高、PDF格式、电子版),没有资格证书的,收集资格文件(由本人从来校工作前所在单位获取)。填写《江西省职称评审历史数据统计表》(见附件1、Excel文档格式)《XX(部门、单位)职称评审历史数据汇总表》(见附件2、Excel文档格式)。离退休人员职称评审历史数据的收集整理由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负责。
(二)数据上报。各部门、单位经办人员填写完上述表格后,报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教职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按姓名分别建立文件夹,证书分别以初级证、中级证、副高级证、正高级证命名。经办人员于3月9日前将表格(纸质版、电子版)、专业技术资格证、文件(电子版)一并报送至人事处职称管理科(行政楼105室)。
第二阶段(2009年以前)职称数据的整理上报工作将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单位要认识到做好职称评审历史数据收集整理工作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深化职称“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要举措,务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二)压实责任。职称评审历史数据收集整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单位要压实责任,快速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完成相关数据收集整理任务。
(三)真实准确。数据收集过程中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按照“谁上报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务必确保采集数据准确真实、安全有效。在数据上报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沟通,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按期完成。
联系人:于海华,电话:87118803
邮箱:615508085@qq.com
附件:1. 江西省职称评审历史数据统计表
2. XX(部门、单位)职称评审历史数据汇总表
人事处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