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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24   点击:

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235号)精神,为做好学校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政策规定

1.按照省人社厅有关要求,学校2022年度职称评审(不含具有资格申请竞聘)仍使用“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https://hr.jxhrss.gov.cn/zcxt,以下简称“职称申报系统”)进行,实行职称申报、审查、缴费、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所有政策均可在职称申报系统的“职称政策”栏中查询。

2.申报2022年度高校教师、研究、实验等系列职称评审的,相应职称资格条件仍参照《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版)》执行。申报其他系列职称评审的,按照相应系列有关评审工作通知执行。

3.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教育评价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考察申报人员的业务能力、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及指导青年教师(含带徒)效果,重点评价其代表性业绩、成果。

4.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决策部署,将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现实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178号),落实抗疫一线医务人员职称评审政策。

5.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有关乡村人才振兴要求,引导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基层一线流动。专业技术人员受组织选派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成员,其在驻村期间取得显著成效且有一个年度考核优秀的,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成员驻村期间工作年限视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所撰写的重要调查报告或执笔拟制并已实施的政策、规章、规划、操作规程等工作成果,能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可作为评审的业绩材料。

6.打破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中的“独木桥”“天花板”,引导鼓励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申报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等系列职称。

7.省外来校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4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

8.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赣人社发〔2019〕22号),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高一级职称。

9.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职称可按照《关于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8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个月以上的终算时间为2022年6月31日。

10.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跨系列转评职称,并按新系列资格条件申报职称,其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时间累计计算。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

11.凡在本省开展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业绩成果、论文等条件可按照《关于深化职称评价改革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赣人社发〔2016〕23号)有关规定执行。

1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及具有正高、副高资格申请竞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终算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其中,资历终算时间有特别注明的除外),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的当年1月1日开始计算(具有正高、副高资格申请竞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业绩可分别从受聘副高、中级职务的当年1月1日起算)。

二、关于工作程序

1.各部门、各单位转发通知,组织申报。

(1)申报人员向部门、单位申请职称评聘,提供身份证号、手机号、邮箱等信息;同时填写并完善本人科研管理系统相关业绩。

(2)各部门、各单位收集申请职称评聘人员信息,填写《2022年度申报职称评聘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在8月15日前将该表电子版发送至615508085@qq.com,并完成科研管理系统审核,提交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复核。

2.8月20日前,在职称申报系统为申报人员(不含具有资格申请聘任人员,下同)创建个人账号。

3.8月25日—9月4日,申报人员将本人《业绩登记表》中审核通过的业绩填入职称申报系统。

4.9月15日前,业绩审核委员会审核职称申报系统材料。

5.9月30日前,完成职称申报系统内容上传。

6.10月15日前,完成业绩公示。

7.10月30日前,拟定职称评审方案。

8.11-12月,发布学校职称评审方案,完成学校202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三、关于交费

(一)职称评审收费标准

1.申报高教系列高级资格评审费

①申报正高资格评审,360元/人;

②申报副高资格评审,260元/人;

③申报中级资格评审,150元/人。

2.具有正高资格、副高资格申请聘任评审,200元/人。

3.申报卫生系列、综合工程等其他系列高级资格评审

①申报正高资格评审,400元/人;

②申报副高资格评审,300元/人(破格申报400元/人)。

4.根据省档案局(赣档办字〔2013〕27号)文件,申报研究馆员资格,500元/人;申报副研究馆员资格,400元/人。

5.申报其他系列中级资格评审,150元/人(破格申报250元/人)。

(二)缴费方法

部门收集评审费,在8月31日前向学校计财处缴纳费用,或者汇款、转账。缴费时,在款项来源中请注明是职称评审费。缴费凭据的电子版发至以下邮箱,以便核对。

收款人:江西中医药大学

收款账号:14984001040000018

开户行:农行南昌湾里新苑支行

四、关于填报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今年的职称工作通知人尽皆知,至少应将本通知在部门群发2次,间隔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申报人员在报送申报职称信息表前,请先自行核对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学历、资历条件;代表作条件、教学质量评价条件、业绩条件等),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申报。

3.申报人员应严格按照附件3要求填写职称申报系统,并应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1)确保申报专业、申报方式(详见系统下拉菜单)正确;

(2)所填内容及上传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学术不端;

(3)填报的业绩必须为业绩登记表中已审核的,不得填未经审核的业绩,且填写项数不得超过规定数。

(4)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填报、提交。

(5)申报社会化评审系列职称评审人员需经常关注职称申报系统上的“通知公告”或者相应主管部门官网,不要错过申报时间;对逾期申报的,学校不予受理。

4.申报人员、所在部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科研管理系统填写、审核,未填报、未审核将影响申报人员的职称评审,一切后果自负。

五、关于审核要求

申报人员在系统提交前请确保填报完全正确,尽量避免申请退回修改、补充材料等情形。业绩审核委员会依据已审核过的业绩登记表进行审核,对未经审核的业绩,直接在系统删除;对超项数填写的,直接从该类业绩最后一项进行删除,直至规定项数以内;对填写错误的业绩,直接在系统更改;对上传的附件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通知申报人员在审核期间补充。


联系人:于海华

电话:87118803 邮箱:615508085@qq.com

附件:1.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2022年度申报职称评聘人员信息汇总表

    3.职称系统填报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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