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学校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319号)及《江西中医药大学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以岗位需求为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既注重选拔人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更注重其政治思想和职业素养道德品质。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1.主考:朱卫丰
2.副主考:郑晴
3.巡考:省人社厅领导,学校领导
4.纪检:王良平
(二)工作小组
1.考务及监考组:
组长:郑晴
副组长:艾卫平
组员:占电群孙涛王晓刚何薇
三、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时间:2016年9月30日9:00开始。
资格复查地点:江西中医药大学心理咨询中心。
资格复查时,考生须携带如下原始证件:
①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者,需持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必备)。
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备)。
③普通话等级证书(必备)。
④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如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及发表论文等(可选)。
四、考试方式、时间、地点
(一)《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心理测试成绩为考生综合考核的组成部分,心理测试结果达到常模者,方可录用。
(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考官5人。面试包括自我介绍、试讲、回答问题,专业测试等环节。共2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环节2分钟左右;试讲8分钟,试讲主要考察现场教学能力及专业水平,试讲内容一般为所学专业课程的章节,由考生自行准备;回答问题5分钟,由考官随机提问;专业测试5分钟,主要测试维吾尔语的水平,能否听懂哈萨克语。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凡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列入录用对象。
《心理测试》时间:2016年9月30日9:00~9:50。考生须在2016年9月30日8:45前到达。
《心理测试》地点:江西中医药大学心理咨询中心。
面试时间:2016年9月30日18:30开始至面试工作结束。考生须在2016年9月30日18:15前到达。
面试地点:江西中医药大学湾里校区教学楼1栋1403(立德楼)
(三)笔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按照《江西省2016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操作,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四)成绩计算
1.总成绩=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40%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工作纪律
(一)对考官的纪律要求
1.考试期间,对考官进行封闭管理;
2.考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公道正派;
3.不得擅离职守,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
4.考试期间要关闭手机,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面试试题、参考答案等有关考试信息。
(二)对考生的纪律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否则按弃权处理;
2.考生要遵守考试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3.考试时,考生不得透露涉及本人姓名等个人信息,不得带走试题;
4.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
(三)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工作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岗,做好开考前准备工作;
2.组织考生按秩序进入考场;
3.保管好考生上交的通信工具;
4.认真做好考试衔接工作,维护考试秩序,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
本次招聘考试,由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面试过程将全程录像。
六、体检、考核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未达到开考条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可按照总成绩(如未达到开考条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
2.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人员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进行考察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