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江西省2023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及《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赣人社字【2023】107号)要求,我院将于近期开展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人员:
序号 |
岗位代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1 |
04700252 |
赵元彬 |
5236070409115 |
2 |
04700252 |
林谋文 |
5236070409123 |
3 |
04700252 |
彭甜 |
5236070408522 |
4 |
04700352 |
曹文杰 |
5236070409020 |
5 |
04700352 |
管世鑫 |
5236070408722 |
6 |
04700352 |
章有根 |
5236070409130 |
7 |
04700451 |
刘晨 |
5136070407921 |
8 |
04700451 |
聂浩 |
5136070407716 |
9 |
04700451 |
韦海焦 |
5136070408311 |
10 |
04700552 |
张玉良 |
5236070408617 |
11 |
04700552 |
李雨澄 |
5236070409102 |
12 |
04700552 |
舒琪 |
5236070408915 |
13 |
04700652 |
陈美蓉 |
5236070409227 |
14 |
04700652 |
章智海 |
5236070408616 |
15 |
04700652 |
郭志诚 |
5236070408515 |
16 |
04700752 |
曹萌 |
5236070408703 |
17 |
04700752 |
刘昭华 |
5236070409209 |
18 |
04700752 |
陈映晖 |
5236070408709 |
19 |
04700811 |
胡卉 |
1136070602304 |
20 |
04700811 |
蔡行健 |
1136070502527 |
21 |
04700811 |
陈雅文 |
1136070602110 |
22 |
04700811 |
王姝超 |
1136070301311 |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安排
1.时间:2023年6月25日-6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综合楼四楼人事科(南昌市青山湖区南钢大道511号)
3.联系人:郭老师 陈老师
4.联系电话:0791-88385206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1)招聘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4)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相应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资质证明材料:(1)招聘岗位条件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证、资格证、规培证;(2)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专业方向证明(由毕业院校研究生院出具);(3)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应包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劳动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等,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3年2月);(4)限应届生报名的岗位需提供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应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需注明档案保管的起始时间及终止时间,且存档证明需近期开具),并提交《择业期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5)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4.考生现场签署应聘承诺书(附件1)。
5.一寸白底免冠证件近照(一张)。
现场资格审查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附件2)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才能进行资格审查。
上述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并提交1份按顺序装订好的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面试和录用资格并记入考录诚信档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见《招聘公告》及《通知》。
四、递补有关事项
因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自动放弃(包括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在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五、面试有关事项
1.面试对象:报考了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且资格审查已合格的考生(具体入闱面试名单在递补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江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及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另行发布)。
2.面试时间:2023年7月9日。
3.面试其他事宜: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其他相关事项将在江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及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另行发布。
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