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49)》要求,经复核,下列考生资格初审合格:
应聘岗位 |
考生姓名 |
研究生辅导员岗4 |
谭任斯 |
研究生辅导员岗4 |
曹昱 |
研究生辅导员岗4 |
李珍 |
研究生辅导员岗4 |
危婷 |
研究生辅导员岗4 |
童煜璇 |
研究生辅导员岗4 |
余翰飞 |
研究生辅导员岗4 |
林梦思 |
研究生辅导员岗4 |
郑艺 |
研究生辅导员岗4 |
刘琼 |
研究生辅导员岗4 |
胡雨彤 |
研究生辅导员岗4 |
郭雯琳 |
请上述资格初审合格考生认真阅读《江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实施方案》(江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官网2023年6月25日发布),按照方案要求准备资格复审材料。
二、关于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合格考生本人须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实施方案》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考生亲属等非本人来校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无效,取消考试资格。
2.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49)》要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非正式编制人员需出具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非正式编制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能有效证明本人为非正式编制的证明材料。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登录招聘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明。
三、温馨提示
由于学校暑期内部道路及部分教学场所改造升级,本次专职辅导员招聘期间,所有考生均从江西中医药大学主校门进入,所有考生车辆不得进入校园,不得在校门口停留聚集。敬请理解。
咨询电话:0791-87118756 王老师
江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