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西中医药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08   点击:

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江西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外函〔2018〕13号)。此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我校共有6个申报名额,请各部门、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的实际,积极组织动员报名,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择优推荐五年内参加过国(境)外访学进修的教师原则上不重复派出,已获出国访学项目资助名额的不再重复推荐。

访学经历将作为职称评审、培养选拔高层次人才的优先推荐条件,研修情况和成果作为其业务考核、职务聘任的依据之一。学校将根据教师获批访学项目实际,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师出国(境)访学资助暂行办法》,给予相应配套资助。具体申请项目、录取时间详见附件。

一、申报程序:

申请人员应在2018年4月1日至4月8日期间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按“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填写申请表(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将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和其它书面材料一式一份于4月9日前送交人事处师资职称办公室。申请表电子版及500字以内的单位推荐意见请发送至邮箱 1078632898@qq.com

二、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两份,一份空白表,一份按要求填写好500字以内的推荐意见,并由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8.外方合作者简历 (由其本人签字)

9.外语未达到条件者单位出具的重点推荐函

10.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纸质申请材料,分别用A4纸复印,勿缩小或者放大复印,勿将不同材料同时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以上申请材料用燕尾夹夹好即可,请勿装订。

联系人:于海华   蒋贤宝

联系电话:87118803

电子邮箱:1078632898@qq.com

  人事处    

2018年3月8日

 

版权所有:江西中医药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梅岭大道1688号  邮编:330004  信箱:jzrsc2008@163.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