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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保健对象健康体检项目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20-01-10   点击:


关于学校保健对象健康体检项目的说明

 

各部门、各单位:

为保障学校保健对象的身心健康,全面了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保健对象健康体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保健对象健康体检工作由省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省医保局”)统一安排部署,人员分为享受厅级保健待遇(简称“厅级保健对象”)和享受高知保健待遇(简称“高知保健对象”)两类。每年,学校根据省医保局的具体部署和要求,申报学校符合条件人员,协助发布年度体检对象通知,做到申报不遗漏,通知全覆盖,惠及每一位保健对象。

二、根据省医保局《关于2019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保健对象健康体检的通知》要求(具体内容参见学校OA通知)2019年度两类保健对象体检项目略有不同,厅级保健对象体检项目采取1+X模式(基础体检项目+专项体检项目),或按通知中各医院提供的体检特色项目套餐进行;高知保健对象体检项目采取通知中各医院统一标准体检项目套餐,或提供的体检特色项目套餐进行。

我处将一如既往地按照省医保局要求,协助做好学校保健对象的健康服务工作,感谢各位老师一直以来的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欢迎联系咨询。

联系人:徐彩云

联系电话:87118802(办) 15070864510(手机)

 

 

人事处

                                   20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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