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江西省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第四批)培训计划的过程管理,根据《江西省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第四批)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开展全省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第四批)培养计划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江西省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第四批)培训计划培养对象。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培养对象的专题报告水平、自主学习、临床实践及跟师游学情况。
三、考核时间
现场考核时间安排在11月9日。
四、考核程序
(一)培养对象自我总结,参照参考样式(附件1),撰写《江西省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第四批)培训计划培养对象年度专题报告》(以下简称专题报告),并准备好游学和临床实践报告、平时学习心得或读书笔记、相关报告及发表的论文等原始学习资料。
(二)培养对象所在部门(单位)进行平时考核,收集汇总培养对象专题报告等相关材料,填写《江西省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第四批)培训计划平时考核表》(附件2)。
(三)年度考核的组织实施。
1.召开专题报告会。每个培养对象利用10分钟时间进行专题汇报。
2.组织专家考核。邀请中医药专家组成专家组,通过听取专题报告、现场提问、查阅资料等程序。根据《江西省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第四批)培训计划年度考核表》(附件3),进行评分。
3.通报考核结果。根据培养对象考核结果,省中医药管理局将通报江西省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第四批)培训计划年度考核情况。
五、考核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培养对象及其所在部门、单位提供的各项资料要真实可信,不得提供虚假、不实的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责任。
(二)年度考核结果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60分以上为合格,不满60分者为不合格。根据方案要求,对考核不合格的培养对象进行通报批评或视情况终止培养计划。
(三)请培养对象所在部门、单位收集并审核本部门、单位培养对象的专题报告、游学和临床实践报告、平时学习心得或读书笔记、相关报告及发表的论文等原始学习资料,每位培养对象的材料放在一个档案袋里,并填写《江西省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第四批)培训计划平时考核表》(附件2),于2024年11月15日16:00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210室。
联系人:张莉
邮箱:3026553075@qq.com
联系方式:87118756
附件:
1.江西省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第四批)培训计划培养对象年度专题报告(撰写参考样式)
2.江西省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第四批)培训计划平时考核表
3.江西省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第四批)培训计划年度考核表
4.江西省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第4批)培养对象名单
5.省中医药管理局文件
人事处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