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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绩效岗位聘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16   点击:

各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绩效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周期

本次绩效聘期考核以教职工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工作业绩为准。

二、考核范围

1.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校内人事代理)

2.年薪制人员、离岗创业人员及2022年1月1日之后来校人员不参与本次绩效聘期考核。

三、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结合被考核人员工作实际表现,客观、公正进行考核。

2.民主公开原则。及时公布考核范围、内容、时间、方法和结果等,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3.点面结合原则。坚持个人自评、群众评议和部门(单位)领导评议相结合,在重点考核工作业绩的基础上,同时考核德、能、勤、廉等方面表现。

4.综合评价原则。坚持个人自评、群众评议和部门(单位)领导评议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四、组织领导

1.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岗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考核工作。

2.各部门绩效改革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的考核工作。

3.处级干部由党委组织部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处级干部考核评价暂行办法》进行考核,其中,受聘为教师岗的处级干部需同时接受教师岗绩效任务考核。

五、考核程序

1.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岗聘办”)下发考核通知。

2.2023年3月下旬,相关部门开展绩效工作量核算、报送岗聘办汇总。

3.2023年4月上旬,岗聘办汇总、整理绩效工作量,下发至各部门绩效改革工作小组。各部门绩效改革工作小组组织考核对象核对绩效工作量,并将核对结果反馈岗聘办。

4.2023年4月下旬,各部门绩效改革工作小组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绩效岗位考核办法》组织填写绩效聘期考核表、开展述职、评议等工作,初定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报岗聘办汇总。

5.2023年5月,学校岗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布全校教职工绩效聘期考核结果。岗聘办根据考核结果核算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工作要求

请相关部门于2023年3月24日(周五)16:00前将教职工工作量完成情况报送岗聘办(行政楼215)。纸质稿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电子稿发至邮箱:879898282@qq.com。联系人:徐彩云,联系电话:87118802。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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