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15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从在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工作岗位上的在职人员中选拔。应注重推荐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上以及在创新创业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人员,不得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厅级干部原则不推荐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确需推荐申报的只能参加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推荐竞争选拔。
(二)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再推荐享受同一层次的政府特殊津贴。
二、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指2013年1月至2018年4月)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推荐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是省内该学科的带头人或骨干;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较高科学价值,得到省内同行专家认可,达到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自主创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较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较高,多次成功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省内同行所认可。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突出,对全省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较大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骨干。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突出,对经济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省内本领域的带头人或骨干。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具有国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省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省内同行所认可。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具有技师以上(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推荐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必须具有高级技师)或具有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江西省优秀高技能人才、江西省技术能手、国家及江西省首席技师、江西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省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名次,为我省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省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三、推荐名额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我校可推荐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7人:专业技术人才6人、高技能人才1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指标不得互用。
四、推荐程序
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推荐选拔工作一并开展,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从附件2、附件3下载表格,按照表格有关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应业绩支撑材料。
2.专家评审。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资格及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根据学科性质从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推选组成专家组(9-11人)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拟推荐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名单。
3.人选公示。对拟推荐人选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5.填报系统。根据省人社厅要求,人选应登录“专家综合业务申报子系统”(https://hr.jxhrss.gov.cn/zjsb/)进行网上申报,按照格式内容填写相关信息,具体方法详见附件4。
五、材料报送
(一)材料包括
1. 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一份及电子版。
2. 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注:从附件3下载填写、打印的本表用于评审推荐)。
3.申请表中重要内容的辅助证明材料一份。应包括:推荐人选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及获基金资助证明复印件,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证书,代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内容等复印件以及代表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复印件,科研成果(技术)转化经济效益等材料复印件,年利税财务证明复印件。(注:该证明材料纸质版用于评审推荐)。
(二)提交时间
在4月18日(星期三)前将上述材料一次性提交至人事处师资职称办,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于海华蒋贤宝
电话:87118803
邮箱:615508085@qq.com
人事处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