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学校国际化战略步伐,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师访学研修“扬帆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拟继续选派资助一批优秀教师到国外知名大学和一流研究机构访学研修、合作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整体需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访学研修教师。遴选人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优秀,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博士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科研及教学水平较高,有突出潜质。
3.绩效聘期考核“合格”以上,近三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至少获评“优秀”1次。
4.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可放宽至50周岁。
5.具有良好的外语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外语进行学习、沟通和交流。
6.未获批其他各类访学研修项目支持。已参加过国外访学研修的教师原则上不得申报。
7.近五年,未因违反师德师风受到处分。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选派:
(1)在学科领域内具有显著学术成就和发展潜力的教师。
(2)以一流学科中药学、中医学为主,同时兼顾其他学科。
(3)已与国外大学或研究机构达成合作意向,获得正式邀请函。
(4)鼓励青年骨干教师和近5年新进博士积极参与,为其职业发展搭建平台。
二、时间
时间一般在6个月至1年,2025年“扬帆计划”获批资助对象的访学资格有效时间截止至2025年12月。
三、申报计划数
2025年选派10名左右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访学研修。学校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及财力状况最终确定资助计划数。
四、申报方式
1.个人申请。根据所属学科所在部门(单位)的规划及选派条件,教师结合各自教学科研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研修学习的目标、任务和内容,提前安排好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如完成年度最低教学工作量、绩效聘期任务,教研室主任等有行政职务人员需交接好工作等,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师研修“扬帆计划”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赴国外学习深造和交流的邀请函、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向所在部门(单位)提出申请。处级干部申请须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批准。
2.部门(单位)审核。各部门(单位)对申请人的条件及出国研修学习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详细论证、审核,并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进行把关,择优推荐,提出研修任务要求等明确意见。
五、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结合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实际,科学制定本部门(单位)教师访学研修计划,合理有序安排,为教师赴国外访学研修创造条件,积极给予支持。请于12月25日前,将部门(单位)教师2025年访学申报材料和《2025年教师访学“扬帆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盖章版和可编辑版)的电子版发指定邮箱,以上材料的纸质材料报送至湾里校区行政楼210室师资管理科。
(二)申报材料
1.《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师访学研修“扬帆计划”申请表》(一式三份)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项)
7.外方合作者简历(由其本人签字)
8.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审查材料
9.其他证明材料
将以上电子版按序整理,以“部门和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并按以上顺序准备访学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分别用A4纸复印,勿缩小或者放大复印,勿将不同材料同时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以上申请材料用燕尾夹夹好即可,请勿装订。
特别要求:同时将材料5、6原件扫描,输入学校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已备核查。所有核查过的材料今后无需再提供。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87118756
电子邮箱:3026553075@qq.com
附件:1.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师访学研修“扬帆计划”申请表
2.2025年教师访学“扬帆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
3.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师访学研修“扬帆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