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江西省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第三批)培养对象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20〕14号)精神,加快推进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江西省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江西省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第三批)培养对象的结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江西省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第三批)培养计划培养
对象(以下简称培养对象),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个人研修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求的研修内容;
(二)年度考核合格。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学员自评
培养对象按要求完成三年的研修任务,撰写江西省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第三批)培训计划培养对象结业考核报告(附件1),填写《江西省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第三批)培训计划结业考核表》(附件2)。
(二)审核
1.按照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届时组织开展结业考核相关工作,对培养对象提交的结业考核材料进行审核。
2.审核汇总培养对象三年培养期所获的各项成果,请各培养对象填写成果汇总表(附4)。
(三)结业论文
培养对象按照《江西省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结业论文书写要求》(附件3),撰写 1 篇不少于 5000字的论文,附500-1000 字的论文摘要。
三、考核办法
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处于12月30日前组织专家对培养对象的学习情况、培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结业考核前未完成培养任务的培养对象不予结业。
四、材料提交
请各培养对象按要求准备材料,于11月22日16:00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及三年成果汇总表中的相关支撑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其他
(一)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江西省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结业证书。
(二)获得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25分。
联 系 人:张莉
联系电话:87118756
电子邮箱:3026553075@qq.com
附件:
1.江西省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第三批)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结业考核报告(撰写参考样式)
2.江西省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第三批)培养计划结业考核表
3.江西省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结业论文书写要求
4.江西省中医药中青年培养项目三年成果汇总表
5.省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第三批)培养对象名单
人事处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