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按照《江西省“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部署,进一步发挥专家对行业发展决策咨询作用,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遴选一批专家充实完善大数据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从事大数据专业人员。
二、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可推荐5名推荐人选。
三、推荐条件
申请人需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内,如行业内知名专家可放宽到70周岁以内(已列入全省大数据专家库的不再重复推荐)。在大数据或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要从事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大数据行业应用、大数据产业支撑等领域工作,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大数据等相关领域比较活跃且有较大影响力的。
(二)获得过国家、省级大数据相关领域科技进步、科研项目奖励,或参与过国家、省级大数据相关领域科研项目研究,在国家和省级期刊上发表过有关论文,或主持过大数据相关领域重大开发和应用项目的。
四、有关要求
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宣传引导,组织申报,择优推荐人选,并于2023年3月10日下午16:00前将Word版附件1、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将纸质版附件1、附件2(需部门盖章)、支撑材料(相关获奖情况、代表论文著作、最新成果等学术成就)复印件一并报送人事处。
五、其他事项
参加遴选并通过评审流程的专家人选将纳入专家库管理,正式发布入库专家名单,统一颁发聘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莉 蒋贤宝
联系电话:87118756
邮箱:3026553075@qq.com
地址:湾里校区行政楼二楼210室
附件:1.江西省大数据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2.江西省大数据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
3.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大数据专家库专家
遴选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