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师﹝2014﹞10号),进一步弘扬新时代高校教师道德风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再上新台阶,学校将教师节后一周时间定为“师德活动周”,组织开展系列师德主题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打造一支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的教师队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活动安排
1.组织理论学习
师德活动周期间,各部门(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 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 号)、《江西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赣教发﹝2019﹞9号)、《江西省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办法》(赣科监字﹝2019﹞105号)、《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通知》(党字﹝2019﹞37号)等文件,将理论学习纳入各部门(单位)的科室学习或教研室集体备课的重要内容。
2.开展立德树人主题研讨活动
各教学院部围绕“以身立教 为人师表”主题,组织教师们讲故事、树典型,发挥师德楷模引领感召作用。对照教师禁行“红七条”“十项行为准则”等查摆问题,深入查摆教职工师德修养方面、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影响教师公众形象、有损学校声誉的事件等,深刻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思想认识。
3.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
学校遴选各类教师代表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邀请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充分听取教师代表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发展服务等意见和建议。
4.开展“师德承诺”活动
学校利用岗前培训(校本培训)等,举行师德承诺仪式。由校领导带领全体新进教师,签订《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师师德承诺书》,激励新进教职工进一步增强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创新、勇争一流,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各部门(单位)适时组织开展“师德承诺”活动,签订师德承诺书,引领广大教师用实际行动践行“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的职业操守,增强教师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强化以德治学、规范执教、关爱学生、尊重学术的意识,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活动应选择适当的场所,营造庄重、严肃的良好氛围,每一位在职教师均需递交《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师师德承诺书》。
5.举行退休教师欢送仪式
各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采取可行、有效方式,为上一学期退休的教师举行荣休仪式,向为学校发展作出贡献的教师致以诚挚的敬意与衷心的感谢。会上可邀请退休教师代表分享宝贵教学经验和人生阅历,让青年教师薪火相传,珍惜韶华、建功立业,增强广大教师的归属感、荣誉感和获得感。
三、活动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贯彻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深刻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的目标和举措;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师德师风教育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形成良好工作格局。
2.完善管理机制,优化制度环境。各部门(单位)要全面梳理教师管理各方面的制度规范,及时修订完善部门(单位)配套管理制度,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融入教师管理各环节,贯穿到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各方面。
3.健全监督机制,依法依规惩处。各部门(单位)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首要标准,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健全师德违规行为举报、受理机制,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对于发生禁止行为的,要态度坚决,严肃惩处,确保师德师风监督检查工作落地见效。
4.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弘扬正能量。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师德建设先进经验、创新举措和活动成效,努力营造浓厚的活动舆论氛围。要积极探索典型宣传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有效形式,推动广大教师自觉遵守师德规范,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教师的责任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