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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师在职申请攻读博士程序

发布时间: 2018-07-12   点击:

 

 

一、个人申请。每年10月份左右,学校公布重点支持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科和专业,教师根据《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对照条件填写《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报所在学科组(教研室)审核。

二、院部审核。院部签署明确意见,每年12月10日前汇总申请表后统一送交行政楼一楼人事处师资职称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职能部门审核、学校审批。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学校领导审批。

四、登记备案、协议管理。每年7月份左右,经批准录取了的教师应在入学前携带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到人事处师资职称办公室签订《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协议》,同时可按年度办理请款交学费住宿费等,并加入委培博士QQ群(376177278),便于沟通交流。未经批准自行报考或未按规定签订协议的,学校一律不予资助。

五、办理请假手续。在离校前两周,教师登录人事信息管理系(http://hr.jxutcm.edu.cn/)办理请假手续,并填写《培训研修登记表》。修业期内,允许教师在第一学期或第一学年脱产攻读;如需延期脱产攻读,需至少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就读学校同意,院部同意后报人事处审批。

六、办理返岗手续。脱产攻读期满后,教师应立即返岗工作,提交返岗证明至人事处劳资办公室。如未及时返岗,视同旷工,应承担违约责任。待学历学位证书及档案材料到校后,按规定办理经费报销手续,并可按规定申请博士津贴。

相关制度:《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校发〔2017〕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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