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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师申请公派访学研修程序

发布时间: 2018-07-12   点击:

 

 

一、个人申请。学校发布公派访学研修项目相关通知(含国家留学基金委面上项目、地方合作项目、教育部访问学者、中西部青年教师访问学者计划、百人远航工程研修、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百千万人才国内外研修及学校公派项目等)。个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报所在学科组(教研室)和院部审核,根据项目类别,送交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二、推荐审批。相关职能部门提请学校专家组审议,择优推荐,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教师按照规定办理访学研修相关手续(国内的办理报到手续、国外的办理出国手续)。

三、签订协议。在出访前两周,携带录取通知(入学通知书、留学资助协议、签证出入境页等)到行政楼一楼人事处师资职称办公室签订《学习培训协议》,并加入访学研修QQ群(764122150),便于沟通交流。

四、办理请假手续。在离校前两周,教师登录人事信息管理系统(http://hr.jxutcm.edu.cn/)办理请假手续,并填写《培训研修登记表》。

五、定期报告。访学期间,随时保持与部门(单位)和学校的联系,做好每三个月一次的阶段性研修报告。

六、办理返岗手续。访学结束后,教师应立即返岗工作,提交返岗证明至人事处劳资办公室。如未及时返岗,视同旷工,应承担违约责任。填写《访学研修情况考核表》,上交访学结业证书(留学人员回国证明)、研修成果等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七、履行学术职责。在院部及全校范围分别开展一次学术报告,一年内须邀请研修单位的合作导师(专家学者)来校作学术报告。出国学习一年以上的,返校后还须开设一门双语课程或承担一门国际教育学院相关专业(全英语授课)课程教学。

八、报销相关经费。登录人事信息管理系统(http://hr.jxutcm.edu.cn/),进一步完善《培训研修登记表》,填写报销审批单,至人事处师资职称办公室登记备案后按规定报销。

相关制度:

1、《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师国(境)外访学进修管理办法》(校发〔2013﹞57号)

2、《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师出国(境)访学资助暂行办法》(校字〔20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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